法律问答

您好,我一年累计门诊费用1.5万,员工能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05-31 15:3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北京市在职职工医院门诊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退休人员达到85%以上,社区卫生机构报销比例均为90%,门诊封顶线为2万元。本市在职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在85%以上,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在90%以上,最高可达
    99.1%,住院封顶线为50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1、门诊报销比例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2、住院报销比例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1)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3)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在职人员累计超过1800元,1800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一半,个人自付一半。退休人员累计超过1300元,1300元以上的部分布满70周岁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70周岁以上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
    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与住院报销比例相同。门诊特殊病的结算周期是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