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每亩占用林地补偿多少?

征地补偿
2023-05-31 15:4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具体林地征地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大体按照1—3年、4—13年、14—20年、21年以上等年份进行阶梯性分段补偿。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法律分析:按照以下的规定补偿:
    占用、征用林地的补偿费标准为:
    (一)郁闭成林林地,按占用、征用时该林地上林木蓄积量价值的3至5倍计算;
    (二)天然幼龄林地和灌木、薪炭林地,视林木生长状况,按郁闭成林林地的30%至60%计算;
    (三)人工幼龄林地,按造林、抚育、管护成本费的4倍计算;
    (四)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盛产期年产量价值的6倍计算;
    (五)特种用途林林地,按郁闭成林林地的4倍计算;
    (六)防护林林地,按郁闭成林林地的3倍计算;
    (七)苗圃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计算;
    (八)宜林地、未成林林地,按郁闭成林林地的30%计算。
    占用、征用省辖市或者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的市(县)和开远市规划区内的林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补偿费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条各项规定标准的1.5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 1、林地补偿费
    (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2)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3)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等):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
    (4)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
    (5)“四旁”林木: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计算;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十五条 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
    第十七条 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以下简称集体林地)实行承包经营的,承包方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包方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