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加盟费能退还吗?开店六个月了。不想做这个品牌了?

连锁加盟合同
2023-05-31 15:4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加盟者包括品牌使用费,还有履约保证金,期满后符合约定时可以退还给对方。品牌管理费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的费用,这是需要共同承担的,加盟店之前互相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以下情形可以退还加盟费:
    1、加盟商自始至终没有取得特许经营资格;
    2、特许人的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可以将加盟费作为损失要求特许人进行赔偿;
    3、合同的签订是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可以要求返还加盟费。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
    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 可退还加盟费的情形主要包括:
    1、合同的签订是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可以要求返还加盟费;
    2、加盟商自始至终没有取得特许经营资格;
    3、特许人的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可以将加盟费作为损失要求特许人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第二十三条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