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个朋友向我借了点钱,现在我联系不上人了,我有她的名字和照片,怎么能快速找到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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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借给朋友钱,没有签订欠条并且人跑了的,可以依法收集其他能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当事人可以收集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符合法定证据种类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
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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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找不到人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理范围,报警也不会受理的对于借钱不还找不到人的情况,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拿回钱:
1、债务上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2、有配偶且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要求配偶偿还;
3、向法院提起诉讼;
4、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根据《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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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