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每年高温补贴只有四个月吗?我从事的工作常年在室内达到33度以上,可以要求单位每个月都发高温补贴吗?

讨薪
2023-05-31 17: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高温补贴是每年的六月至八月。用人单位在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实践中,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 高温补贴一般是计算的月份一般是6月到10月,但是各地区会根据气候条件略有调整。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 江苏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满足一定条件下,每年在6-9月针对室内外高温作业的工作人员每个月发放不低于300元的高温津贴,对于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无论任何岗位都可以得到高温补贴。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高温津贴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13号
    支付标准:
    我省高温津贴标准从2018年6月1日起调整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