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告诉我们,国庆假期一天,2号正常上班,没有加班费,员工有权拒绝不上班吗?

讨薪
2023-05-31 17:5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应当具备两个务件;首先是因生产经营需要证长工作时间:其次公司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员了是有权利拒绝的,但是,并非所有情况下员!都拒绝公司的加班要求。用人单位强长工作时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辅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怀孕7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加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法定假日拒绝上班不算旷工。旷工指的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无故不上班的,而加班不属于正常的加班时间,并不算作旷工。如果因此导致被辞退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劳动者有权利拒绝加班,法定节假日是必须要放假的,如果劳动者在春节的前三天的上班,工资是平时的三倍,后四天是两倍。如果员工不上班的,公司应该按照正常的出勤来计算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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