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问一下月薪5000元,在当地是60%缴费,15年后每个月能领多少养老金?

社会保险
2023-05-31 18: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个你可以去社保部门询问
  • 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
    195、55岁为
    170、60岁为139)。法律依据:《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三、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累计12个月为1年。
    (一)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1992年底以前历年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取值为
    1.0,1993年至建立个人账户前一年本人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小于
    1.2时,按
    1.2计算。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附后)。
    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时,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四、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以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即“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
    (一)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1.3%×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计算到月)。 
    (二)调节金。调节金为调节金基数乘以计发比例。
    调节金基数为130元,计发比例2006年为90%,以后每年递减10%,直至取消。
    五、2005年底以前已经离退休人员(即“老人”),仍按国家和省原来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六、为使按本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冀政〔1998〕1号)和原省劳动厅印发的《〈河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冀劳〔1998〕47号)规定的办法(以下简称“老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平稳衔接,对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设立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办法与老办法对比计算,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老办法计算标准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老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的,高出部分(以下简称“待遇差”)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其中2006年加发待遇差的20%,2007年为40%、2008年为60%,2009年为80%,2010年取消新老办法对比计算,统一按新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
    过渡期内按老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时,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时统一使用200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七、参保人员缴费满15年以上,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经批准可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在按新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时,不再减发待遇,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时,计发月数达不到最低计发月数的,按最低计发月数计发。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政策性提前退休,过渡期内在按老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时,仍执行国家原减发基本养老金的规定,即每提前1年减发2%的基本养老金(不含个人账户养老金)。
    因病、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满15年以上但未达到原规定的因病提前退休年龄的,仍可办理退职。退职人员按老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时,仍按原规定减发待遇。
    八、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如本人自愿,可延长实际缴费年限,其中属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费满15年后可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属于单位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单位可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可按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后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九、企业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工作累计达到规定年限,在特殊工种岗位达到国家规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时,本人申请,可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至正常退休年龄期间任一周岁年龄办理退休。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的,应按正常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如本人因从事特殊工种工作造成身体伤害而不能坚持现正常工作的,本人申请,仍可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至正常退休年龄期间任一周岁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十、企业女职工采取身份与岗位相结合的办法确定退休年龄。女职工原身份为干部或工人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应按女干部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原身份为干部在工人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按女工人或女干部退休年龄办理退休。
    十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可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并按新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
    十四、在当年省统计部门尚未公布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待统计部门正式公布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再为其核定基本养老金标准并相应补发。
    十五、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按照国务院规定组织实施。
    十六、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员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在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连续工龄。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记录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个体工商户主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缴费年限为本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 目前不知道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和你的平均缴费指数、缴费年限,以及养老金个人账户上的储存额,所以无法准确计算退休时能拿多少养老金。退休以后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老金组成(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参加工作的,还有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如下:
    一、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
    195、55岁为
    170、60岁为139)。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