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们三个人合伙开店,然后现在我们要有一个人退出,她不同意,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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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是否有关于退伙的明确约定,还有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公司股东的情况,需要您描述您具体的情况,才能给出具体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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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出: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
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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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生意中途能退出的。但若不能存在法定退伙情形的,退伙人应当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前述的法定退伙情形主要包括:
1、合伙约定的退伙事宜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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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