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辞职扣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31 20:2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务合同辞职扣工资不合法,除非是用人单位要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法律明文规定的费用,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劳务合同中的当事人辞职,单位无故扣工资是不合法的,除非是用人单位要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以及应由当事人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法律明文规定的费用。否则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克扣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单位因劳动者急辞工扣工资是不合法的,但劳动者违法解约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通过扣除工资赔偿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