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贷没收到钱,但是要求还款,还签约了电子合同

网络借贷纠纷
2023-05-31 20:2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网贷钱没收到电子合同签了不需要还款。签订网贷电子合同后,如确有证据证明借款没有到账的,属于贷款方尚未履行主要的放款义务,借款方无需还款,一并可以追究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不还网贷的后果是:承担逾期费用、承受平台花式催收、面临信任危机、产生个人征信产生污点、被告上法庭。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网贷没收到钱,不代表合同已经成立。网上已经提交申请并通过后,合同已经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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