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提前了一个多月离职,没到离职单上的日期能走吗?已经超过30天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31 20:5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走人,不能提前15天走,在试用期内除外。但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提前一个月辞职公司让我提前走一般是不合法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三十日内若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离职;若协商不一致的,不可要求劳动者提前离职,因为劳动者需要在时间内寻找工作机会,月工资属于可期待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申请离职的一般三十日后可以走。正式员工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时间一到,员工就可以离职走人,不需要获得用人单位批准。试用期的员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