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还在诉讼离婚期间,父母全款买房,写我名,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31 21:01: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子,那不管写谁的名字,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父母花钱买的房子,只写了子女一个人的名字,那就属于对子女个人的赠送,属于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或者是房产证上是登记的两个人的名字,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离婚期间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明确约定归一方所有的,不是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结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得再离婚时要求法院对该套房产进行分割。所以结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也可能是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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