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写明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合同的标的、质量、数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重要的内容,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当事人均具有缔约能力的,才有效。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
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
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