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交车司机的态度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31 22: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公交车司机态度恶劣可以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 法律分析:公交车司机态度差投诉有用,公交车司机会变得热情,投诉公交车司机的方法有:
    1、最快而且是最准确的投诉某公交线路的方法,有的车上贴着公交投诉电话,直接打电话。
    2、打96166热线。
    96166整合了公交、地铁、一卡通、高速公路、长途客运等5大交通行业、20类交通信息的交通服务热线“96166”正式开通试运行。市民出行前只要拨打该电话,便可选择最佳出行路线,知晓出行信息。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 法律分析:公交司机服务态度不好,或者言语侮辱乘客,可以向所在公交公司反映情况,一经调查情况属实,如果正规的公交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被投诉的值班驾驶员做出以下处罚:
    1、写出一份深刻的书面检查;
    2、停挂一天,参加营运服务教育学习;
    3、经济罚款100元至200元;
    4、全公司通报批评。可能有一些非正规的公交公司,没有服务意识,不重视乘客投诉,接到投诉电话,记记车牌和联系方式,承诺会调查处理。对于这类的公司需要施加一 点压力。可以在投诉时明确表示,要反馈处理结果,否则,将向媒体和12315举报。这样,他们就不敢怠慢了。
    法律依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第五十七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运营企业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对运营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衡量运营企业运营绩效、发放政府补贴和线路运营权管理等的依据。
    对服务质量评价不合格的线路,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责令相关运营企业整改。整改不合格,严重危害公共利益,或者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可以终止其部分或者全部线路运营权的协议内容。
    第五十八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营企业应当分别建立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投诉受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及时核查和处理投诉事项,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人。
    第六十七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不履行本规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