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10及想继续在厂里上班能拿到多少钱

工伤索赔
2023-06-01 00:2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发生工伤,单位应该承担以下费用:
    (一)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单位对五级、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三)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发生工伤时确定赔偿的方法:若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以下的,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若在十级以上的,依法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0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