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首付是婆婆写的,媳妇的名字属于谁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01 00:4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婆首付的房子,是在婚前购买的,并且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的话,该财产属于男方一人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婆首付的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无论是只有男方一人的名字,还是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只要没有特别约定,该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商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婚后婆家付的首付,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由二人共同还贷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离婚时可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如果该房是男方父母首付,但房子指定只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房子应认定为是男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男方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的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房产登记写女方名一般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但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那么即使写的是女方名字,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分割的话,一般都是女方获得房子,然后给男方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