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个朋友他向我多次借钱,都是手机转帐,有凭证,全部借了一万六,一年多了,现在发信息也不回,电话也不接。我可以告他诈骗吗?

债务追讨
2023-06-01 01:18: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双方只是单纯的自愿借贷关系,是不可以告朋友诈骗的。但如果朋友是实施了欺诈行为借钱的,或者在借钱时有着非法占有目的,涉嫌诈骗罪,可以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朋友借钱不还也不承认不可以告他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其在借钱的时候没有诈骗的故意,则不能构成诈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朋友欠钱不还,不可以告他诈骗。要构成诈骗,行为人应当从一开始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行为人借钱不还的行为只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出借人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