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生证明上的名字可以在户口本上修改而不需要修改

2023-06-01 01:51: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一般不可以修改。若要更改出生证明的名字,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更改名字,户口的名字更改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更改出生证明的名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上户口可以改出生证上的名字。这里的改名字只是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上的名字,出生证明上的名字是不能更改的。出生证明是医院签发的,为了严格管理,不允许随意更改。在孩子落户时到当地派出所申请更改,然后将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作为曾用名进行备注。
    【法律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登记部门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部门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新生儿户籍登记的原始凭证。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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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上户口时可以改,拿着出生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孩子父母到场填表签字双方同意才能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