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追尾一辆营运车,无人员伤亡,对方车修理需等配件半个月,要求我赔偿误工费,我该给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1 02:35: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车被追尾事故方不应该赔偿误工费。因为原则上只需要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并不会支付其他任何附加的费用,车辆追尾但是车子上并没有任何人受伤的情况下,要求赔偿误工费就是不合理的。
    可当事人驾驶的是营运性质的车辆,追尾导致没办法正常通行的应该赔偿停运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如果营运车辆中被撞的人没受伤,未耽误工作的,侵权人不需要支付误工费,但其可以主张支付修车期间的营运损失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交通事故中无人员伤亡的一般不支持误工费。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营运车辆被撞,人没受伤的,不可以索要误工费赔偿。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没受伤也就意味着可以从事工作,也就没有误工费的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