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双方当事人携带准备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转让合同等书面文件在签订
买卖合同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同时需要对交易价格进行申报;
2、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收到材料15日内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则作出受理房产过户的申请;
3、上述部门对交易价格进行核实后后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在当事人缴纳相关税费之后,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5、双方当事人需依据过户手续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