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销售伪劣化肥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6-01 03:3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销售伪劣化肥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二十三条规定,销售伪劣化肥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应以销售伪劣化肥罪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二十三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 销售伪劣化肥罪的立案标准: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追诉。销售伪劣化肥罪指的是销售假化肥,或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化肥冒充合格的化肥,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二十三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 销售伪劣化肥罪的立案标准:行为人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化肥,使生产所遭受的损失达二万元以上的;以及有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二十三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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