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朋友被人要债,现在查银行卡明细,结果查出来说我17年从他的卡里转走一万元转到我自己卡里,还说调出来就是我签的字,而且转我卡里那一万也就20天左右就被取走了,我记得当时是他让我转,然后再取出来给他的,可我没证据证明,四年多了,具体什么情况已经完全没有印象了,可他现在要告我,请问我会坐牢吗

债务追讨
2023-06-01 03:4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积极应诉

  • 欠钱属于民事纠纷所以金额无论是多少都不会坐牢,但是指持卡人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如果法院进行了判决要坐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如果只是欠信用卡1万3千多,没有进行归还的话,通常是不会进行坐牢的。但如果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信用卡1万3千多余额,事后不归还的,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会要坐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