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遭受了家庭暴力。我没有反击。我用刀砍了我十一次,去医院缝了针。我想忘记它,但对方总是威胁要同归于尽。如果对方违法,对我的孩子将来会有影响吗?

家暴
2023-06-01 04: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孩子实施家庭暴力的处理方式:子女的近亲属、法定监护人等,应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对幼儿实施家庭暴力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1)、幼儿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幼儿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制止家庭暴力行为;
    (3)、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幼儿合法权益的,近亲属可向法院申请另行指定监护人。
    2、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