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生证明需要哪些出生证明需要哪些证?

2023-06-01 05:3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孩子出生证明需要的证件是:新生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或者生育服务证;加盖公章的病例首页、分娩记录;加盖出生医学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 孩子办出生证明需要以下证件:
    1、生完孩子后医院会给一张信息表,表上有关于宝宝的信息。
    2、证明需要天上宝宝的姓名,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还需要宝爸和宝妈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医院一般都有专门办理出生医字证明的窗口,直接去办理即可。法律依据:孩子办出生证明需要以下证件:
    1、生完孩子后医院会给一张信息表,表上有关于宝宝的信息。
    2、证明需要天上宝宝的姓名,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还需要宝爸和宝妈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医院一般都有专门办理出生医字证明的窗口,直接去办理即可。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七条  各签发单位医务部门负责本单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关领取、签发、换证及保存等工作制度。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应分别由专人管理。
  •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以下证件:
    1、新生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结婚证或生育服务证;
    4、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
    5、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