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如何注册营业执照?

公司成立
2023-06-01 07: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注册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材料:
    1、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申请表;
    2、营业执照照片或扫描件;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
    4、如委托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
    5、工商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个体办营业执照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4、刻章;
    5、办理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
    6、设立基本户。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
    申请注册、变更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材料:
    1、证明身份的材料,例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2、注册申请书;
    3、经营地点证明材料;
    4、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其他材料。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材料:
    1、证明身份的材料,例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2、注册申请书;
    3、经营地点证明材料;
    4、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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