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年七月提取的公积金,然后四月离职了,账户封存,我可以提取吗?

社会保险
2023-06-01 07: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离职一个月即可提取公积金。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离职的一个月内办理该账户的封存业务,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办理提取业务。部分地区对离职的提取具有时间限制,有2年内不得提取、2年内再就业才能提取等要求。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公积金自离了能取。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离职的一个月内办理该账户的封存业务,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办理提取业务。部分地区对离职的提取具有时间限制,有2年内不得提取、2年内再就业才能提取等要求。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单位核实职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提取业务。
      如单位拒绝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职工账户已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本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相关业务。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可选择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可定期转入职工指定银行储蓄账户中。
      申请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房自住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等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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