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男方提出离婚,说除了房子什么也不要,房子房产证上产权是他和他爸各一半,当初孩子小一直是我和母亲带孩子住这一起生活!现在他提出离婚说只要房子什么都不要!我想请问一下我和孩子有居住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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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从保护妇女、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提出了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这是因为妇女处于怀孕期、哺乳期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会增加妇女的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严重损害妇女身心健康,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和婴儿的健康成长。一般来说,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或者分娩后一年内不得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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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关于房子的问题,首先要解决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一般需要平均分割,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就不存在分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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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