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满十八驾驶机动车处罚

行政处罚
2023-06-01 07:2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无证驾驶的,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且属于初犯,会处以罚款,也不会被拘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未成年无证驾驶的处罚是:处200-2000元罚款。未成年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使的处以200-2000元罚款,一般不予拘留(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多次违反治安管理的除外),要求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带回严加管教。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未成年开车的处罚方式:按照无证驾驶进行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但是不会对未成年进行拘留,会告知其监护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