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这种格式可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1 08:1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是书面通知。具体而言,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一般包括违纪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正常解除劳动合同辞退、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以及终止劳动合同辞退等五种情形,此外对事实劳动关系而言,还有终止劳动关系辞退。而用人单位欲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均需以书面形式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解除劳动合同书要有效,应当符合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解除劳动合同要符合解除程序。形式要件即格式要求。实质要件如下:
    1、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均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解除劳动合同是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解除劳动合同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
    2、工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
    3、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