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房未入住,怎么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6-01 08: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入住如下交物业费:
    (一)房屋交付后业主没入住的,应由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
    (二)房屋未交付于业主导致未入住的,应由建设单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新房没有入住物业费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数额与方式交付。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一致,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付;房屋尚未交付于业主导致未入住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交付。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业主没入住的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交付物业费。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一致,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付;房屋尚未交付于业主导致未入住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交付,业主不需要承担。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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