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职两个月后,公司还没有结清工资

讨薪
2023-06-01 08:4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劳动法中没有规定离职后多久把工资结算完的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予结清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法律分析:离职后公司不发工资。可以准备好在该家公司的离职报告、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证明、之前的工资卡银行流水等能证明确实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材料。可以事先和老板或人事协商,如果协商没有结果,则可直接反馈劳动局。
    没签劳动合同,书面提出离职后,除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员工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员工的基本资料.然后去员工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会出面调解,并警告员工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会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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