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是协议离婚的程序,怎样才能离婚

协议离婚
2023-06-01 09:06: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具体操作程序有:
    1、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
    2、当事人还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离婚协议需要写明子女抚养和财产债务等问题的处理意见;
    4、双方在进行离婚登记后的三十日后到离婚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协议离婚具体程序:
    1、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婚姻登记员对相关材料初审;
    3、经过三十日无异议的,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夫妻协议离婚的程序:
    1、夫妻必须共同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
    2、民政局工作人员应当对夫妻提交的离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民政局的工作人员经过审查后,确认当事人有离婚意愿,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待双方度过离婚冷静期后,依法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分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