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同时间,我向朋友借了五次钱,因为朋友犯罪被判8年。现在我已经回家了,我拒绝偿还贷款。我决定起诉法院,法院要求我支付资金来源猪。我应该如何书面证明?

债务追讨
2023-06-01 09:1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遇到朋友借钱不还的,向对方发出催告、协商都不还的,可以准备好欠条等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判决后对方依旧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有能力执行判决而拒不执行的,涉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 朋友借钱六七年了不还:
    1、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未果可以起诉追债。
    2、当事人可以尽量保留对方欠钱的证据,如果没有的,可以补充写欠条或者借条,注明借钱用途合法。拿到证据后再去要钱;
    3、若对方没有钱的,可以协商以物抵债;
    4、如果数额较大的,对方没有偿还意图,想赖账,可以考虑民事起诉;
    5、数额巨大的,可以报警处理,对方可能涉嫌诈骗。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四条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欠了钱坐牢的还是需要还钱,还钱是当事人的民事责任,而坐牢是其承担的刑事责任,两者不能抵销,所以当事人即使坐牢了还是应当按时偿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时偿还,借款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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