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转让是必须要经过双方的同意的。夫妻共有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一般都属于共同共有,处分共有财产时需要共有人共同同意才发生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
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
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