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有关借贷的事宜

2023-06-01 10:03: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进行借贷一般需要明确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需具备的合同条款之一,贷款人还可以按照约定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如果借款人不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借款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二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借贷关系的成立条件如下:
    1、借贷双方需要有借贷的意思表示,即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
    2、需要出借人把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合同才能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民间借贷中需明确的事项是,借贷双方均需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要真实合法;借贷的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以及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需采用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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