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老师,在学校被一个临时老师打了一拳。这个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01 10: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 【法律分析】:要根据情节的严重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情节比较轻微,那么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来进行相应的处理就可以了,如果情节比较严重,那么会移送到检察机关进行处理,学生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甚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1、没有被司法鉴定伤情为轻伤以上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
    2、也可以由学校、双方家长共同协商确定侵权赔偿数额,学校予以相应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老师打伤学生,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决定。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