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死了,老人不在儿子的户口上,老人的地账也不在儿子的地账上,是要把地抽回来吗?XXXX6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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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人去世后名下土地的处理是:土地由其户内亲属继续使用,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如果老人去世的户内没有
继承人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在本村内重新分配签订承包
合同。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
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三十九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
风险防范制度。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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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遗留的土地,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老人家庭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村土地,由家庭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承包户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村集体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所得收益由他的
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2、老人除家庭承包的土地之外的五荒等土地,其承包收益由他的
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
3、老人承包的林地,在承包期内,他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经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
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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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