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可以吗

彩礼
2023-06-01 11:0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如果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男方给付的彩礼应该返还。如果已经登记结婚但确未共同生活,男方给付的彩礼应该返还。如果一方因彩礼的给付造成其生活的绝对困难,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可以有条件的支持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诉讼主张。
    男方结婚超过1年以上的,原则上不支持一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 夫妻离婚男方一般不可以要回彩礼,但是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夫妻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但是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情况只有两种,一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二是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在离婚后生活困难。所以只要双方当事人没有在婚姻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离婚后,男方就不能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彩礼依法归女方所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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