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左转对方直行,单个对方是酒后驾驶机动车含酒精65,责任认定如何判断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1 11:1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 这需要看具体情况,责任划分需要交警部门认定后,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才能做出责任认定。因为交通事故以形成过程中各方的过错判定,酒后驾驶不是形成过程中的过错,可以按酒驾处罚,但不是责任判定因素。
  • 对方酒后驾驶发生事故的当事人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因酒驾方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法律分析:
    一、如果对方没有明显过错的,酒驾方承担全责,即承担百分之百的责任。
    二、如果对方有明显的过错,交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