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住在公司宿舍,晚上跳楼自杀,如何向老板索赔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01 11: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在宿舍坠楼赔偿如下:
    1、员工不管是在上班时间或者非上班时间在工作地点跳楼自杀,不构成工伤或者不视为工伤,工厂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2、职工家属可要求工厂进行人道主任的丧葬费、抚恤费。
    员工在宿舍跳楼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员工在工厂里的宿舍里跳楼自杀,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但可以要求场里赔偿丧葬费。具体如下:
    1、工作在宿舍跳楼自杀,工厂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更没有赔偿;
    2、自杀的,也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单位比较负责任,也可以给予死者家属适当的慰问金,但不是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从法律层面来讲,如果员工在公司自杀的话,公司是可以不对自杀员工进行赔偿的,因为自杀属于自伤事件。每一个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如果是因为工作压力过大的情况,可以以辞职等方式解决。而不是以自杀的方式进行解决。很多用人单位为了维持名誉可能会给自杀的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工人在宿舍死亡老板不用赔偿。意外死亡指因无法预料的原因、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的事件或行为所造成的死亡。如果是意外死亡,在没有购买人身保险的情况下是无法要求任何人赔偿的。
    此外,如果是下班后,职工自己在宿舍意外死亡的,是不算工伤的,单位没有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