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解除合同,如何计算可得利益的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1 11: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合同赔偿金应按下列标准予以计算:
    1、一般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赔偿;
    2、如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如果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赔偿可得利益,但是只有因合同一方违约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现实存在的可得利益才会赔偿,并且需要受害人举证,否则被害人提出可得利益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额的计算,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