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咨询一下,我朋友当时向我媳妇借了10000块,后来因为我的工资5000块没地方放,放到他那,结果他花了,再后来让他给我写了一个借条,他给我还了一点(大概不到7000块),是断断续续还的,现在我打他电话他也不接,我现在想起诉他,该咋弄?

2019-05-23 08:57: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借钱没有借条起诉时应注意的问题:
    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2,起诉的法院:你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证据的收集:没有借条,单凭汇款单不能独立证明他欠款的事实,因此证据方面应该更全面的收集。
    4,如果你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分情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诉权或起诉期限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时起算,但最长不超过2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时起算)不知道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内容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内容时起算,一般行政行为最长不超过5年,涉及不动产的,最长不超过20年(从具体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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