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我身份证丢了,但是我有结婚证和户口本,能办理离婚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01 14:02: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结婚证身份证丢了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凭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户籍证明申请离婚登记,或起诉离婚。且登记离婚的,确认符合条件,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当事人即可领取离婚证。双方婚姻关系就此解除。
    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第三条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 结婚证丢了一本,可以直接办离婚。当事人也可以先补领结婚证之后,再向婚姻机关提出离婚,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采用诉讼离婚方式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办理离婚需要结婚证。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供本人结婚证、户口本等证件。若无法提供的,当事人可凭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若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五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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