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儿子和女儿应该如何赡养老人。儿子和女儿有什么区别吗?

赡养
2023-06-01 14: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儿子和女儿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同时子女作为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赡养老人对于儿女来说是平等的,儿子和女儿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同时子女作为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儿子和女儿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子女作为老人的法定赡养人应当履行赡养义务。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物质上的赡养。
    2、日常生活中的扶助。
    3、精神上给予慰藉。《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二款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