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这里有征地不合理怎么办?

征地补偿
2023-06-01 15: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征收补偿不合理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举报、要求举行听证会,或者交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予以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征地程序不合法,征地主体首先需要进行自我纠正,如果征地主体不自我校正的,被征地人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因为不合法的征地导致被征收人受损的,征地主体需要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征地程序不合法,被征地人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征地主体的征地程序不合法同时构成对被征地人合法权益侵害的,必须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