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了银行五万块钱,我每个月都还利息,现在快到期了,还不上,我可以慢慢还吗

债务追讨
2023-06-01 16:0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积极还款,协商解决,防止扩大损失
  • 当事人借钱后暂时还不了的,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延期偿还,或者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如果不能分期或者延期偿还的,则借款人需要承担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民间借贷中,如果借款人有偿还能力的,并不需要先给利息,借款人可以按照约定先偿还本金,再偿还利息,也可以一并偿还;如果借款人没有足够的清偿能力的,则一般要先还利息,再还本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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