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也就是说,双方已经离婚,但他们已经在一起生活了20多年。在此期间,该男子欠了10多万元。这笔债务是由该男子偿还的,还是由双方共同偿还的

婚姻债务
2023-06-01 16:2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存续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如果被认定为一方债务的由债务人单独偿还。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时,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男方欠钱,如果其配偶事后认可或者借的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要还;如果是男方的个人债务,女方不要还,由男方自行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婚姻期间一方所欠债务一般不是共同债务。但如果该债务虽为一方所负,但实际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家庭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连带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 13282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连带清偿
离婚债务如何分配?夫妻共同债务怎样分割?
夫妻债务 29824
离婚债务如何分配?夫妻共同债务怎样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如何承担
夫妻债务纠纷 44420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如何承担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 19556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公司法人变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人资讯
公司法人变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处理?
夫妻债务案例 39985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处理?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 17186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