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奶奶和我对象的外婆是亲姐妹我们算近亲结婚吗我和她是第几代呢

结婚
2023-06-01 16: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近亲结婚的范围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即父母与子女,祖父、祖母与孙子、孙女,外祖父、外祖母和外孙子、外孙女,亲生兄弟姐妹之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当事人和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就可以被认定为是近亲结婚,具体是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结婚;以及当事人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结婚;当事人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结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近亲结婚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就称为近亲结婚。我国《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