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购买的房屋,离婚时一般应当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进行分割。如果双方不能就分割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