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庭后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劳动仲裁
2023-06-01 19:0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开庭过程是包含在这整个仲裁过程中的,劳动争议仲裁过程如下:

    1、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

    2、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仲裁委员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4、仲裁庭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

    5、仲裁庭作出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五条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 劳动仲裁开庭后的庭审程序如下:
    1.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
    2.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宣布案由。
    3.宣布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双方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与义务,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对仲裁庭的组成人员申请回避。
    4.进行庭审调查。
    5.进行庭审辩论。
    6.进行评议与裁决。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仲裁员回避: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六条视为撤回仲裁裁决和缺席裁决: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三十八条质证、辩论、陈述最后意见: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 劳动仲裁流程: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则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组成仲裁庭;仲裁员回避;开庭前通知;开庭质证和辩论;裁决前调解;作出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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